1、贯彻国家、省、市经济信息工作指示,制定全市经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做好本市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2、开展对全市国民经济宏观运行和生产、流通领域的监测和预测,为市委、市政府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3、负责完成上级信息部门下达的信息传输,上报、反馈等有关信息业务工作;
4、负责组织政府经济信息上网并与国际互联网,为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服务;
5、负责开发全市宏观经济数据库、市情数据库及各类经济信息数据库软件的标准制定并监督实施;
6、开展市内外、国内外信息交流,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7、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培训信息专业人员;
8、指导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信息机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