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在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百姓过节,警察站岗”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壬寅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安保任务,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市公安局立足“大事不出、小事也不能出”的工作目标,细化明确了7大类27小项工作任务,每一类任务均由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统筹推动,确保每项工作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取得实效。全市公安始终秉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思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节日期间,出动交警7164人次,警车 1627辆次,查处酒后驾驶21起、醉酒驾驶2起,全市交通事故环比下降19.2%,全市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24小时在岗在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队深入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武装徒步巡逻,全力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广大公安民警履职尽责、连续奋战,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现到每一次上岗执勤、每一起案事件处置、每一件为民服务小事中,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公安队伍的过硬素质、优良作风和坚强战斗力。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制定专项督察方案,对各项安保维稳工作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硬起手腕,严肃警风,督促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六项规定”“五个严禁”“五条铁规”等各项禁令规定,确保人员在岗、措施落地、效果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发生影响队伍形象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