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
根据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相关要求,现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办件接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及郑州航空港区要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动员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地协调保障机构,设置专班负责接收信访举报件,并在收到转办件后2个小时之内,由各市(县、区)协调保障联络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转办单上签收,并回传至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第一次信息公开。收到转办件后,各市(县、区)应第一时间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信访举报件的数量、区域分布等基本信息,具体举报内容不予公开。
三、调查处理。对收到的每一件信访举报件,要一案一专班,立即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坚决禁止“一刀切”的通知》制订可行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四、第二次信息公开。调查处理完结后,要第一时间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转办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开内容要见事见人见责任。信息公开情况要定期向我办报告并附相关原始资料。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向社会公开的转办件,必须由各市(县、区)协调保障牵头人签字,报经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五、上报结果。各地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结果,务必按省交办单确定的时限,经当地政府案件办理牵头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并努力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报。确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间的,要报经我办同意。对于举报件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对于举报件部分属实的要视情况分别依法查处和说明情况,对于举报件完全不属实的要说明情况。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区)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每日考评通报,并定期分析研判各地案件办理情况。对工作不力、延耽时日、进展滞后的地方,将在全省范围通报批评。
六、责任追究。各市(县、区)案件办理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对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交办环保问题的查办工作进行督办,对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对不作为、乱作为、查处不到位、“一刀切”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填报要求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
附件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填报要求
举报材料查办情况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填报(格式为xls或xlsx),每批次信访举报件电子表格作为省交办单的附件发送至各地指定邮箱。请在此电子表格中填报所需的13项内容,请勿修改电子表格的其他内容及格式,13项内容要求全部填写。需要填报的内容如下:
1.是否办结:请填写“是”或者“否”;(如果填写“是”,办结时间必须填写)。
2.办结时间:(请填写:年-月-日,例如2018-06-01)。
3.是否属实: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不属实(单选项,请填写其中的一项)。
4.区域分布:城市,农村,城郊结合部(单选项,请填写其中的一项)。
5.利益关系:共性问题,群众身边问题,NGO举报,利益纠纷举报,邻壁效应(单选项,请填写其中的一项)。
6.群众身边:散乱污,小作坊,产业集群,生活服务业(单选项,请填写其中的一项)。
7.调查核实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填入。
8.处理和整改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填入。
9.问责情况:问责情况填入。
10.办理备注:办理备注填入。
11.是否公开:请填写“是”或者“否”(如果填写“是”,公开时间和公开地址必须填写)。
12.公开时间:(请填写:年-月-日,例如2018-06-1)。
13.公开地址:公开的网络地址填入。